選課注意事項
※全校性共同注意事項
1. |
基本概念 |
凡學年課(不論選、必修、外系、本系)須上下學期修習及格才予以承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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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選修外系課程時,「必修」及「選修」課程並沒有影響,所謂必選修別只對本科系學生有意義,同學修外系的課都叫「選修」,只需確認先修科目是否符合即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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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選課時,無論是本系或外系課程,請注意是否有先修或擋修之限制,若不符規定將逕行刪除。如要選修外系,也請務必向該系所確認是否有任何限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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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超修 |
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,可於第二階段選課期間於系統內加修至30學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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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共同/通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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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棄修 |
申請棄修約為每學期期中考後,每學期以2科為限,請同學審慎選課。 若學生棄修學年之上學期課程,系統將會直接帶入下學期課程,若下學期不需修請自行刪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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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其他 |
開課最低人數2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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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課程查詢中顯示「優九聯盟」之課程表示保留部分人數與外校學生,若無外校生選課名額於第二階段選課期間開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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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選課若有任何異常請務必發現實立刻與系辦或確認,以免影響個人權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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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提醒同學,畢業學分雖然是128,請盡量不要修的剛剛好,請多選修一兩個選修學分以免發生悲劇。建議二年級同學每學期至少要有3個選修課,因為三年級專業課很重、四年級同學通常要準備就業或考試通常不想排太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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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|
請務必至學生專區確認是否有未繳清之費用,並列印繳費單補繳費用;若有未繳清費用將會影響選課權益。 |
※本系共同注意事項
1. |
上修 |
低年級同學原則上不能上修高年級課程,符合上修資格的同學(前學期總成績80分以上,且至多上修一個年級之課程),且第一階段選課不可選課,請於第二階段選課結束2日前持老師推薦信及前學期成績單繳交至系辦並自行上網選課,若不符選課資格系上有權請教務處刪除選課資料。超過預定選課人數時,則以當年級之同學為優先。若提前於第一階段選課將直接刪除。 老師推薦信:以A4紙張填寫,註明申請人系及姓名學號、欲申請的課程,並請相關領域之教師於空白處簽名。如想修上3年級文學選修課,請找2年級文學老師簽名。 前學期成績單:學生專區列印即可 |
2. |
因選修課程部分會採隔年輪開,為避免四年級選修課隔年未開大三同學選不到,112學年度起,除部分特殊選修課(如口譯課),開放大三同學可以直接選修四年級選修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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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重補修 |
除了大一的課程外,有重補修需求同學請務必於第一階段選課加選課程,否則暑假還會有轉學生、復學生及交換生選課,若等到開學再加選同學可能會選不到課程!若第一階段選課沒有名額,請等開學後再試。 ※補充說明:大一課程要等到新生名單帶入,所以要等第二階段選課才可以選 |
4. |
A 班 (原英文系)重修規定 (點選進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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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B 班 (原法文系)重修規定 (點選進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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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C 班 (原俄文系)重修規定 (點選進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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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外系學分計算 |
所有通識課程(軍訓、外文領域、國文、體育、電腦、歷史、一般通識、跨域專長課程),修多於規定之學分,本系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 |
8. |
外系課程列入本系畢業學分:本系承認外系、院、校所修課程最多學分18學分,但須符合同一學院課程(外語學院則須同一語種)且須為他系專業必修或選修課程。若為不同學院課程,最高承認10學分,在算畢業學分時系辦會直接挑學分數較多的那一個計算,同學不需告知系辦想要承認那些外系學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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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選修輔系及雙主修規定之必修課程,可算入系上的外系選修學分(但最多不能超過18學分)。未列入輔系及雙主修必修課目表之課程則亦可算入外系選修學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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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學生選修學分學程的學分可以視為外系選修學分計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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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|
導師課 |
多元文化倫理課及中華文化專題為必修課時若被當需要補修,為選修課時也請勿退選,以利班級活動推動。 補修時,請務必在選課期間洽教務處辦理。多元文化倫理須於上學期補修,中華文化專題須於下學習補修,切勿在快畢業時才想一起處理,以免延畢! 加選方式: 1. 到教務處教務組表單下載處,下載「倫理課程加退選/重補修申請表」 2. 如果是2年級倫理課被當,3A同學請找「現在」的3A導師,以此類推。在申請表上填好約四次晤談時間,導師簽名後,到系辦蓋主任章和院長章 3. 在第一階段或第二階段選課期間將表單送到教務處 |
12. |
若因輔系雙主修或學程衝堂,可另外在選課期間至教務處辦理職業倫理選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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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 |
畢業門檻替代課程 |
A 班 (原英文系) |
14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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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 |
C班 (原俄文系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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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 |
加開人數 |
本系有限制選課人數之課程原則上皆不加開人數,除大四學生、延畢生等因選不到必修課,才可於第二階段選課結束前2日填妥加選單進行人工加選。 申請時請持教務處選課更正表(請自行至教務處下載)及本系之加選申請書(系辦網頁>表單下載>加選申請書),並於第二階段選課結束前將兩張表單送至系辦給助教確認,學生再於選課更正期間持選課更正表自行至教務處加選。 |
17. |
國際學院模組課程 |
自110學年度起入學國際學院新生(不含全商)可選修模組課程,一年級下學期選志願、二三年級修課,選修模組課程者免修「跨域專長」。 相關規定參考國際學院網站:https://crg.pccu.edu.tw/p/404-1024-105253.php?Lang=zh-tw |
18. |
外系修本系 |
外系學生如欲加選歐美系專業課但未符合先修課程,可徵詢授課教師同意,並請教師於「(外系學生)免先修課程同意書」簽名,即可於選課期間自行上網選課。申請書請於各階段選課結束前繳交至歐美系辦公室。無申請書將依規刪除。(系辦網頁>表單下載>(外系學生)免先修課程同意書) |
※校訂畢業門檻注意事項:
全球競爭力 |
英檢成績,請繳交至教務處10樓教務組維護。 |
系訂畢業門檻 |
114學年度起新生: 英檢成績(同校門檻),直接交由系辦處理即可。 114學年度前學生: A班(原英文系學生) 同上。 B班(原法文系學生) : 自10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須於畢業前通過等同「歐洲語言 共同參考架構」(CEFR: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) B1級(含)以上之法語檢定考試,始 得畢業。如「全球法語鑑定文憑考試」(DELF)B1級(含) 以上或「法語能力測驗」(TCF)300分以上或FLPT法語能 力測驗150分且口試達S-2(含)以上;未通過者,於畢業 前需修習本系開設之暑期「法語能力檢定證照」課程0學 分,修習通過後方可畢業。 C班(原俄文系學生) : 自100學年度起入學新生於畢業 2 前 須通過俄語能力檢定第一級(B1)(含)以上,方可畢業。
繳交方式:持成績單正本及影本2份至系辦,請以A4尺寸影印,空白處註明系級、學號及姓名,正本驗完即退還。 繳交期限:隨時可以繳交。畢業生若要準時畢業,每學期辦理網路離校期間會公告最後收件時間。 替代方案:請見畢業門檻密集專班內容 檢定獎學金請參閱獎學金內容 |
全人學習護照 |
1. 請盡量配合導師課程,有利點數累計。 2. 請盡量在大四上學期中前完成點數,不要等到學期末才來問,學期末校內就不會有活動可以參加了! |
畢業資格審核系統 |
大三生大四暑假會審前六學期學分,請大四以上同學務必在上學期第二階段選課上系統確認,以免修錯。 |